項目簡介
食品接觸材料是指產品在正常使用中與食品有接觸的材料。涉及的產品包括:食品包裝、餐具、廚具、食品加工機械、廚電產品等。所涉及到的材質包括:食品接觸材料包括:塑料、樹脂、橡膠、硅膠、金屬、合金、紙張、紙 板、玻璃、陶瓷、瓷釉、著色劑、印刷油墨等。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可能會在與食品接觸的過程中影響食品的氣味、味道以及顏色,更可能會釋放出一定量的有毒害化學成分如重金屬、有毒添加劑,這些化學成分會遷移到食品中而被人體攝入,危害人類健康。
檢測范圍
1. 餐具類:碗、筷、刀叉、杯、碟、勺、吸管等;
2. 廚具類:烹飪用具、洗滌用具、儲藏用具、調理用具;
3. 包裝容器:紙容器、塑料容器、金屬容器、玻璃容器、陶瓷容器、塑料薄膜/袋;
4. 廚房電器:電飯煲、水壺、油煙機、微波爐、油煙機、消毒柜、榨汁機、攪拌機、烤箱、電磁爐;
5. 兒童用品:奶瓶、奶嘴、水杯等;
6. 其他:牙線棒、一次性手套、冰袋、食物涂料、食品貨架等。
檢測項目
1. 國內常規檢測:重金屬(鉛(Pb)、鎘(Cd)、鉻(Cr)、鎳(Ni)、砷(As)、銻(Sb)、鋇(Ba)、鈷(Co)、銅(Cu)、鐵(Fe)、鋰(Li)、錳(Mn)、鋅(Zn)等)、感官、高錳酸鉀消耗量、蒸發殘渣、色彩遷移、甲醛、三聚氰胺等;
2. 微生物:大腸桿菌、金黃色葡萄球菌、沙門氏菌、霉菌等;
3. 物理性能:抗沖擊性、密封性能、跌落性能等;
4. 單體含量:甲醛、三聚氰胺、游離酚、初級芳香胺、氯乙烯、乙苯、苯乙烯、丙烯腈、己內酰胺、雙酚A、雙酚S、1,3-丁二烯、環氧乙烷、乙二醇、甘二醇、對苯二甲酸、間苯二甲酸、甲苯二胺、5-亞乙基-2-降冰片烯、丙烯酸、甲基丙烯酸等的遷移量/殘留量塑化劑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18項等;
5. 其他:灼燒殘渣、熔點、干燥失重、蒸發殘渣、熒光檢查等。
常用法規
1. 歐盟:框架法規:(EC) No 1935/2004、專項指令: EU No.10/2011,84/500/EEC(2005/31/EC)等、特定物質指令: 氯乙烯指令78/142/EEC、環氧衍生物指令(EC)No 1895/2005等;
2. 國內: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》、衛生管理辦法: 如《食品用塑料制品及原材料衛生管理辦法》、衛生標準: GB13113-1991,GB 13114-1991等;
3. 美國:21CFR 170-189、CPG 7117.06&07 和CPG 7117.05;
4. 德國:框架法規:LFGB第30、31和33章、BfR技術建議;
5. 法國:French Décret nº 2007-766 ,French Décret nº 2008-1469、DGCCRF 2004-64;
6. 加州:美國聯邦食品級法規及美國加州65號提案;
7. 日本:日本《食品衛生法》(Food Sanitation Law 370);
8. 韓國:《韓國食品衛生法》。